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(記者馮家順、孫鵬程)最高人民法院3月18日發布人民法院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。這是最高法首次專門針對涉未成年人民事審判工作制發司法文件,對強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和治理具有重要指導意義。
指引共分為總則、案件受理、審理與裁判、延伸工作、執行與回訪5個部分,總計39條。明確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”作為案件處理的核心原則,同時強化違法犯罪預防理念,努力從源頭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。規范各訴訟環節,立案階段聚焦未成年人如何參與訴訟,厘清法定代理人缺失、推諉代理等特殊情形的處理路徑,保障訴訟程序順利推進;審理與裁判環節既突出訴訟引導、關愛提示、隱私保護等程序性要求,也細化撫養權確定、財產處分、侵權責任認定等實體處理規則。
指引明確,在撫養權認定上,對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亦要結合年齡、智力狀況聽取其意見,充分尊重其真實意愿;在財產保護方面,明確監護人處分未成年人財產、代為放棄繼承的審查標準;在網絡權益保護上,確立未成年人網絡充值、直播打賞的效力判斷方法以及認定無效后的處理,適應數字時代新需求;在侵權糾紛處理中,要求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特點,強化權益保障。
指引注重審判與延伸工作銜接,對社會調查、心理疏導、司法救助、家庭教育指導等特色工作作出框架性規定,明確跨部門協作要求。在執行環節,鼓勵創新專業化執行機制,探索通過提供合適探望場所、協助探望等方式破解執行難題,同時要求建立判后回訪機制,持續跟蹤未成年人成長狀況,及時解決新問題,確保裁判落地見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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