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甘肅·甘肅經(jīng)濟日報記者 馬蘭玲
案例:2022年,張女士與李先生經(jīng)人介紹結(jié)婚,婚后生下一對雙胞胎子女,小家庭曾令人羨慕。隨后,隨著房貸、店鋪租金、子女撫育等壓力疊加,李先生漸漸染上酗酒惡習,酒后性情大變,頻繁因瑣事對張女士惡語相向,并逐步升級為肢體沖突。長期家暴之下,獨自照顧孩子、包攬全部家務的張女士身心俱疲,婚姻徹底淪為痛苦的深淵。
2026年2月,張女士向紅古區(qū)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堅決要求結(jié)束婚姻。案件受理后,被告李先生未到庭應訴。窯街法庭負責人梁愛花法官并未簡單按缺席程序?qū)徖恚侵鲃忧巴钕壬ぷ鞯攸c,深入了解矛盾根源,傾聽雙方真實想法。
經(jīng)溝通得知,李先生并非蓄意施暴,而是壓力無處疏解、借酒消愁后失控;張女士雖對家暴行為心灰意冷,但顧及雙胞胎子女年幼,內(nèi)心仍對家庭完整存有期許。找準癥結(jié)后,梁愛花法官堅持“調(diào)解優(yōu)先、修復關系”的家事審判理念,一方面嚴肅向李先生釋法明理,明確家暴的違法性與危害性,深刻剖析其行為對妻兒造成的身心傷害。另一方面從未成年人成長角度,引導雙方正視問題、換位思考,共同承擔家庭責任。
在法官耐心的疏導下,夫妻二人敞開心扉、化解誤會。李先生深刻認識到錯誤,真誠體諒妻子的艱辛,當場鄭重道歉,并承諾徹底戒酒、扛起家庭責任。張女士被丈夫的真誠悔改打動,最終選擇撤回離婚起訴,這個瀕臨破碎的家庭成功挽回。
這起涉家暴離婚糾紛案,梁愛花法官堅守法律底線、秉持司法溫情,既嚴厲制止家暴違法行為,又用心修復破損婚姻關系,最終促成雙方和解撤訴,讓瀕臨破碎的家庭重歸和睦。案件審結(jié)后,記者專訪了梁愛花,圍繞家暴認定、維權(quán)路徑、婚姻經(jīng)營等群眾關心的問題展開對話,為公眾提供現(xiàn)實借鑒。
記者:本案中李先生存在家暴行為,法院為何沒有直接判離,而是選擇調(diào)解修復?
梁愛花:家暴是法律明確禁止的違法行為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均有嚴格規(guī)定,家暴也是法定離婚情形之一。家事審判不只“斷是非”,更要“解心結(jié)”。我們對李先生的家暴行為已嚴厲批評教育,堅守零容忍底線。本案中,李先生施暴源于壓力疏導不當、自制力薄弱,并非屢教不改,且案發(fā)后真心悔過;雙方有年幼子女,女方也希望保留完整家庭。法院在保障受害方權(quán)益、確認過錯方真誠悔改的前提下,給予婚姻修復機會,既守法律尺度,又顯司法溫度,契合家事審判化解矛盾、修復關系的核心理念。
記者:現(xiàn)實中很多人遭遇家暴后不知所措,受害者第一時間該如何做?
梁愛花:首先要保證自身安全,絕不隱忍退讓。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,出警記錄、傷情鑒定是認定家暴的關鍵證據(jù);及時向社區(qū)、婦聯(lián)求助,相關調(diào)解記錄、證明材料均可作為維權(quán)依據(jù);同時留存好傷情照片、醫(yī)療病歷、悔過書、聊天記錄等。必須明確,家暴絕不是“家務事”,而是違法行為,法律堅決保護婦女、兒童合法權(quán)益,受害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。
記者:因壓力、溝通不暢引發(fā)的婚姻矛盾,該如何避免升級為家暴?
梁愛花:婚姻需要夫妻共同經(jīng)營。本案矛盾激化,根源就是壓力疏解不當、缺乏有效溝通。面對生活壓力,雙方要坦誠交流、分擔責任,不壓抑、不遷怒;遇到分歧理性溝通,堅決杜絕言語辱罵、肢體沖突等暴力方式。過錯方要勇于認錯改正,受害方在確認過錯方真誠悔改后可適度包容。多理解、少指責,多擔當、少逃避,才能從源頭避免矛盾升級成家暴。
紅古區(qū)法院將持續(xù)深化家事審判改革,健全家暴防治司法機制,對家暴行為零容忍、嚴懲戒。同時,加強與公安、婦聯(lián)、社區(qū)等部門聯(lián)動,構(gòu)建“預防+調(diào)解+維權(quán)+幫扶”全方位反家暴體系,以司法力度守護權(quán)益,以司法溫度呵護家庭,為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筑牢司法屏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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